【勞基法開倒車】7休1砍掉重練 再陷連上12天班「過勞舊制」
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即承諾針對「一例一休」進行修法,勞動部30日向賴揆報告預告的修法版本,內容涵蓋鬆綁「7休1」、加班核實計算、延長工時上限、特休假遞延、輪班間隔等5大面向;其中,現行勞工「7天休1天」規定,將回到過去「可連續上班12天」的舊制,此次修法最快11月底就會排入立法院審查。
行政院、勞動部、民進黨團上周五召開會議,達成5大修法面向的共識,據了解,賴清德今在聽取勞動部簡報後,預計11月6日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議時與民進黨團討論定案,9日經行政院會通過後,最快11月底就能排入立法院審查,盼年底前完成修法。
目前立法院與民進黨團勞基法研修小組已開過兩次會,達成《勞基法》修法5大面向,但對於是否鬆綁「7休一」,民進黨黨團書記長何欣純表示,並未形成一致態度,將由賴清德作最後決定。
對此,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,勞資雙方意見很多元,草案未必能符合所有人的訴求,「但會盡量滿足絕大多數人意見」,「會比現行制度更有彈性」;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也說,勞動部草案預告之後,會廣納各方意見,雖然各方都希望進度越快越好,但賴揆承諾11月提出修法方向的目標沒有改變。
(徐乙喬/綜合報導)
此次修法5大重點:
一、放寬現行七休一規定,經勞資協商同意或工會同意,例假日上班可彈性。
二、加班工時工資計算,取消現行「做一算四」、「做五算八」規定,改依實際時數計算,做多少小時,就算多少小時。
三、彈性延長加班工時上限,目前規劃甲、乙案,甲案是,在勞資協商同意前提下,將現行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由46小時延長為54時;乙案則是,採「工時帳戶」,以3個月為一期,上限為不超過138小時,單月則可挪移、突破54小時。
四、在1個月前告知僱主,特休假可遞延1年。
五、放寬輪班間隔11小時規定,初步規劃甲、乙兩案,甲案為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,輪班可從間隔11小時縮短為8小時;乙案則是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後,輪班可從間隔8小時延長為11小時。
點評:
從一例一休施行以來,因為政府自以為的美意,沒有完善的規劃考量,結果造成勞方資方都反彈,修來修去,又變回沒有一例一休之前的樣子了...只是勞工的七天假還是沒了,當然勞工一樣跳腳!因應一例一休而上漲的物價,當然也不會跌回來。
增加加班工時上限,這點應該是幾家歡樂幾家愁。科技業動輒一個月加班近百小時,但公司卻規定只能報46小時加班,現在可以報到54小時,應該算是小確幸(但實際上還是很辛苦...加班這麼多時數都沒生活品質了!)。而有些依照政策讓員工加班到最高上限的公司,現在又可以讓員工多加8個小時的班,很多人根本不想加這個班,但害怕失業,只能乖乖按照老闆的要求。
也有民眾認為,加多少班就該算多少薪水,如果要保護勞工不要過度加班,應該要落實勞檢才對,讓黑心公司不再繼續壓榨員工,才能真的讓台灣的勞動環境提升。